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《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的通知》(国土调查办发【2007】5号)精神,结合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方案》的要求,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,进行认真的综合审查,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具备承担新疆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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